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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內刊》第8期:激蕩100年,汽車金融簡史
供稿人:胡兵
從汽車信貸這個概念在1919年被首次提出,汽車金融的歷史至今剛好經過100年。這一期的話題,我們就聊一下汽車金融的發展歷程.
1886年1月,一位叫卡爾?本茨的德國工程師,為自己發明的機動車申請了專利。 世界上第一輛現代汽車就此誕生。而這位工程師,就是德國著名的戴姆勒-奔馳汽車公司的創始人之一。當汽車被發明出來之后,并不是所有人的交通福利,由于價格上的昂貴以及生產力的不足,普通人對于汽車還是處在望塵莫及的階段。 直到1908年,福特汽車公司將流水線作業引入到汽車生產,并開始發行福特T型車。生產力的提升帶來了汽車價格的下降,汽車由原先850美金一輛的價錢降至360美金。
于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買得起汽車,但是這種改善也僅限于當時社會的中產階級,即使是360美元的價格,底層的勞動者依然是買不起汽車的。徹底讓汽車開進平常百姓家的是通用汽車公司。1919年美國通用汽車成立了通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,開始向汽車消費者提供金融信貸服務,也就是消費者可以分期付款購買汽車了。這種新興的購車模式,迅速得到市場響應,1927年,美國汽車市場中分期付款銷售的汽車就已經占了當年銷售總量的60%以上。
而通用汽車也憑借自己在汽車金融領域的先手優勢,刺激銷量,成功超越了自己多年的競爭對手——福特汽車。通用汽車第一個提出了分期付款購買汽車的概念,74年之后的中國,北方兵工汽貿公司于1993年也提出了分期購買汽車的方案。當時的汽車分期付款方式主要有兩種:一種是以汽車經銷商為主,經銷商自籌資金,向消費者提供分期付款購買汽車的服務;另一種是以汽車生產廠家為主,廠家先向經銷商提供車輛,經銷商再向消費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務,最后經銷商向廠家返還車款。
但是由于缺少金融機構的支持,經銷商的資金實力以及風控能力的不足,因而并沒有達到預期的市場效果。之后為了刺激汽車消費需求的增長,一些汽車廠成立了自己的財務公司,聯合部分國有商業銀行,開始嘗試汽車消費信貸業務。但是當時我國還沒有建立個人信用系統,國內風控經驗也不足,因此造成了一些嚴重的問題。面對這樣的處境,中國人民銀行于1996年9月下令停止了汽車信貸業務的辦理。
兩年之后,中國人民銀行于1998年9月出臺了《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》,而后央行在1999年4月又出臺了《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》。
至此,汽車信貸消費正式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,同時也有了比較可靠的政策依據。與此同時,國內一些主要的發達城市汽車消費不斷提升,國有商業銀行也開始重視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開展。在眾多因素的推動下,國內汽車信貸消費進入了爆發階段。汽車消費信貸余額從1999年末的29億元,增長到了2003的2000億元。2004年10月1日,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出臺了《汽車貸款管理辦法》,以取代《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》,進一步規范了汽車消費信貸業務。《汽車貸款管理辦法》規定,汽車金融公司是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)批準設立,為中國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;汽車金融公司名稱中應標明“汽車金融”字樣。未經中國銀監會批準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汽車金融業務,不得在機構名稱中使用“汽車金融”、“汽車信貸”等字樣。由此,中國汽車消費信貸開始向專業化、規模化方向發展。
同年8月,上海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,成為了中國首家汽車金融公司。隨后,專業化的汽車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,至今,國內共相繼成立了25家汽車金融公司。中國的汽車金融市場,從此開始穩步發展。